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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经济适用房也可以上市交易啦!

发布时间: 2017-12-09 00:00:00

来源: 太仓看房网

分类: 本地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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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太仓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发布了,并于本月起正式实施。

《细则》明确,购买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可将房上市交易,政府有优先购买权,转让时,其原享受住房保障面积部分应向政府交纳同地段一般存量住房上市交易市场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收益的50%(含土地收益差价,也包含阁楼、自行车库的交易价格);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未满5年,购房人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进行回购。

在确定上述的收益价差时,《细则》明确"上市交易市场价格按市价格认定中心提供的评估价确定"。

这样规定有何依据

据了解,《细则》是依据原建设部等七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省、我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

如七部委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就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我市的实施方法,与国家法规完全一致。

《细则》还有哪些内容

《细则》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行为,并不仅仅限于通常的买卖行为,还包括继承、赠与、抵押、抵债、变更性质等处分住房产权的行为。并根据是否为共同申购人等情况,对继承、赠与、抵押、抵债、变更等处分行为进行了明确。

《细则》还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一般程序进行了明确,"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转让,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费的缴纳以及房屋维修资金的处理按一般存量住房交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市从2008年启动经济适用房申购,到去年为止,连续9年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推出经济适用房,先后共有400多户家庭通过经济适用房圆了住房梦。今年起,我市已用住房补贴的方式取代经济适用房申购,让中低收入家庭在购房时有了更多的选择。

责任编辑: 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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